民法上七大請求權基礎:契、類、無、物、不、侵、其他。照口訣給他背起來便是!
1. 契約上請求權 0966189846 林代書
2. 類似契約關係之請求權ex:§245-1、110、91、247
3. 無因管理(§172~178)
4. 物權關係上請求權(§767)
5. 不當得利請求權(§179~183)
6.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184~198)
7. 其他請求權:如讓與請求權(民§294、297、298)、代償請求權(§311、312)
上述七大請求權基礎,於解題時應「按其順序」一一檢驗,熟練此思維公式,如此才能在錯綜複雜的實例題及有限的作答時間內有條理地架構出解題脈絡。
契約上請求權
1) 契約履行請求權(原生給付請求權):ex,§199、226、348、367
2) 次契約上請求權(衍生的請求權):ex,§225、227、229(等債務不履行類型)
A. 契約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B. 因契約解除所生之回復原狀請求權
C. 各契約上之瑕疵擔保請求權(§349~366)
1. 契約上請求權 0966189846 林代書
回覆刪除2. 類似契約關係之請求權ex:§245-1、110、91、247
3. 無因管理(§172~178)
4. 物權關係上請求權(§767)
5. 不當得利請求權(§179~183)
6.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184~198)
7. 其他請求權:如讓與請求權(民§294、297、298)、代償請求權(§31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