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約的八大陷阱 0966189846 林代書
只要注意以下八點,簽約絕對不吃虧
1、押金:押金一般來講是兩個月租金,除非是店面或辦公室才有三個月甚或半年的押金,依照法律的規定超過兩個月以上的押金得折抵租金,如房東要求過高的押金,房客可據理力爭
2、違約金:房客在租期中退租通常須支付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若房東要求押金全扣,房客請務必在簽約時據理力爭,違約金部分法律並無規定,所以簽約時房客若同意支付兩個月的違約金,將來即以此合約為準
3、稅賦:地價稅及房屋稅皆由房東負責,營業用租賃稅必須講清楚由誰付,政府是直接向承租的營業單位扣稅,若沒講清楚,租賃稅就是由房客付
4、租期:租期最少是一年,雅房也有半年一簽的,超過一年以上租約,房客最好註明承租超過一年不扣違約金,另外租屋族如果為了避免房東一年後漲價或不續約,可要求簽兩年或三年的租約,只要註明承租超過一年即不扣違約金即可
5、房東提前解約:房東若在租期中要收回房子,除非房客同意,不然不管房東要賠多少都是不行的,不過慣例上,通常房客會接受一個月租金的違約金,另找房子。
6、房子損壞:房子結構性的缺陷如漏水龜裂等是由房東負責修繕,房東所附的設備比如流理台、抽油煙機、瓦斯爐、熱水器也是房東應負責修繕或換新(除非簽約時已經註明該設備非房東所提供任由房客處置),如果房東不處理,租屋族得請廠商家修繕,款項由租金扣除,消耗性物品的損壞由租屋族負責如燈管、燈泡、橡膠墊片等,房東所附設備如因租屋族的不正常使用而損壞則由租屋族負責
7、證件:租屋族提供給房東的身分證影本,請在正反兩面註明"僅供租屋使用不做其他用途",並請房東提供房屋稅單或房屋權狀影本
8、所得稅扣抵:租屋族每年有12萬元的額度可以扣抵所得稅,要不要報稅是租屋族的權利不需房東同意,但是如果簽約時已經跟房東約好不報稅並取得房東的租金補貼,最好還是按照約定走以免有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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